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推广、技术转让;软件开发;产品设计;模型设计;经济贸易咨询;摄影服务;公共关系服务;企业策划;工艺美术设计;电脑动画设计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文艺创作;影视策划;销售工艺品、日用品、文具用品、音响设备、摄影器材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租赁计算机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